1、 裝卸搬運是伴隨生產與流通的其他環節發生的。無論是生產領域的加工、組裝、檢測,還是流通流域的包裝、運輸、儲存,一般都以裝卸搬運做為起始和終結。所以說,無論在生產還是流通領域里,裝卸搬運環節既是不可缺少的,又與其他環節密不可分。因而,裝卸搬運具有與其他環節"伴生"〈伴隨著產生〉和"起迄"性的特點.
2、裝卸搬運不產生有形的產品,而是提供勞動服務。是生產領域與流通領域的其他環節的配套"保障"和"服務"性作業。
3、裝卸搬運過程不消耗作業對象,不排放廢棄物,不大量占用流動資金。
4、 裝卸搬運沒有提高作業對象〈物〉的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功能。因為它既不改變作業對象〈物〉的物理、化學、幾何、生物等方面的性質,也不改變作業對象(物)的相互關系(指零件組裝成部件或機器、機械設備拆解為零、部件等)。
5、 裝卸搬運作業具有均衡性與波動性。生產領域的裝卸搬運必須與生產活動的節拍一致,表現為與生產過程均衡性、連續性的一致性;流通領域的裝卸搬運,雖力求均衡作業,但隨著車船的到發和貨物出、入庫的不均衡,作業是突擊的、波動的、間歇的,因此裝卸搬運作業應具有適應波動性的能力。
6、 復雜性與延展性。通常認為設備裝卸搬運改變物料存放狀態和幾何位置者居多,作業比較單純,但由于它經常和運輸、存儲緊密銜接,除裝卸搬運外,還要同時進行堆碼、裝載、加固、計量、取樣、檢驗、分揀等作業,以保證充分利用載運工具、倉庫的載重能力與容量,因此作業是比較復雜的。 這些作業也可看成是裝卸搬運作,業的分支或附屬作業,它豐富了"改變貨物存放狀態和位置"這一基本概念的內涵,裝卸搬運系統對這些分支作業應有較強的適應能力。